(论)*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内劳关的进步:
1劳关主体利益明晰化。劳关就其实质而言,是一种利益关系,但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劳关的这种性质特征被掩盖
2劳关种类多元化。多元化指劳关不再是公有制的一统天下,除公有制劳关外,非公有制劳关会得到进步
3劳关的形成合同化。基于劳关主体的明晰和利益的多样化,以劳合的形式打造劳关
4劳关运行的市场化。按市场机制和规律规范劳关的运行是市济条件下的势必结果
5劳关规范的法制化。市济本质上是法制经济。在市济条件下,劳关在构成,运行,处置等方面将全部达成法制化。法律原则,法律方法是规范劳关的主要依据
(案)*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合的情形:
1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劳动者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案)*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合的情形: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劳合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简)*劳合规范有哪些用途:
1劳合规范是打造劳动力市场的要紧条件
2有益于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
3有益于劳动力的合理用和合理流动
4增强企业社会责任
5有益于提升职工队伍的素质6促进劳动法制建设
*劳关:指劳动力所有者(劳动者)与劳动力用户(用人单位)之间,以达成劳动为实质而发生的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
*劳关中的劳动:
1从主体看,它是以职工(雇工)身份所从事的劳动
2从目的看,它是作为一种谋生方法的职业劳动
3从性质看,它是履行劳动法律义务的劳动4从形式看,它是用人单位内部有组织的集体劳动
*劳关所指的劳动力:
按形态分:
1潜在形态和外在形态
2产品形态或非产品形态
*劳关的特点:
1它以劳动为目的,以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为方法,在大家运用劳动能力,用途于劳动对象,达成劳动过程中发生。假如劳动力不投入用,不和生产资料相结合,不进入劳动过程,便不会产生劳关
2它具备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双重属性
3它的主体一方固定为劳动力所有者和支出者,即劳动者;另一方固定为生产资料占有者和劳动力用户,即用人单位。其中,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及前后都是劳动力的所有者,且在劳动过程中还是劳动力的支出者;用人单位以占有生产资料作为其成为劳动力用户的必要条件
4它以劳动力的用法为核心,形成了二元权利结构。在劳关中,劳动力所有者以依法可以自由支配劳动力,且获得劳动力再生产保障为基本标志
5它是人身关系属性和财产属性相结合的社会关系
6它是平等性与隶属性兼有些社会关系。其平等性表目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通过在劳动力市场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以劳合的方法确立劳关,并可通过平等协商来延续,变更或终止劳关
7它的确立,变更和终止及在劳动过程中主体的权利义务,都以特定方法达成。在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经济体制下,达成方法有所不同
*劳关主体:指劳关中劳动力的所有者和劳动力的用法者,即拥有劳动力的劳动者和用劳动力的用人单位。其中劳动者亦称劳动主体,用人单位亦称用人主体
*打造劳关的条件:指打造劳关的双方主体,即劳动主体(劳动者)和用人主体(用人单位)所应拥有的资格
1劳动者的资格。指公民打造劳关,成为劳关主体必须具备的条件,一般由法律规定。它包含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两个方面(1)劳动权利能力。指公民依法可以享有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资格。它是公民成为劳动者。劳动者成为劳关主体必须具备的条件(2)劳动行为能力。指法律认同的劳动者行使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资格。它是劳动者参与劳关的实质性条件
2用人单位的资格,又称用人主体资格,指用劳动力所需要拥有的法定首要条件条件。它决定用人单位能否与劳动者打造劳关和打造哪种劳关。用人单位的资格由有关法律规定,包含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两个方面。用人权利能力,指用人单位依法可以享有用人权利和承担用人义务的资格。它表明用人单位依法享受什么用人的权利和承担什么用人的义务
*劳关的运行:指劳关形成和存续的动态过程。它表现为劳关的发生,延续,变更,暂停,终止等一系列环节和在这类环节之间,劳动主体和用人主体有关权利和义务的达成
劳关的延续:指劳关存在的有效期限延长。即既存在劳关在原有效期限届满后仍然存续肯定期限。
劳关的变更:指劳关主体双方在劳关中确定的内容及客体的变动。即劳关主体双方已有些相互权利义务及其指向的对象,在劳关存续期间所发生的某些变化。
劳关的暂停:指劳关存续期间,因为某种原因致使劳关主体双方主要权利义务在肯定期限内暂时停止行使和履行,待暂停期限届满后又恢复以前的正常状况。
劳关的终止:指劳关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消灭,它是劳关运行的终结
*集体合同的订立:订立集体合同的基本原则:
1合法原则2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3协商一致原则。所谓协商一致,指集体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达成的协议。协商是处置劳关的要紧方法,也是订立集体合同的基础
*调整劳关的原则:在市场条件下,调整劳关的基本原则的内容:
1劳关主体权利义务统一的原则2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3保护劳关主体权益的原则。优先保护,指在特定条件下,当对劳动者权益保护和对用人单位权益保护出现矛盾,发生冲突时,调整劳关应付劳动者推行优先保护4促进经济进步和社会进步的原则。经济的进步和社会的进步,既是大家从事生产劳动的要紧目的之一,又是大家进行生产劳动不可或缺的环境条件
*劳合法律规范的内容:
1劳合定义的界定2劳合的订立3劳合的履行4劳合的变更5无效劳合6劳合的解除和终止7违反劳合的法律责任8劳合的管理
*企业劳动规章规范/企业内部劳动规则,指用人单位依法拟定并在本单位推行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一种规范。企度有两种模式:
1授权式2纲要式。一同点:
1都授权用人单位拟定劳动规章规范并自行确定内容2都规定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规范在拟定程序和内容上需要合法3都确认劳动规章规范在协调劳关时具备法律效力‖企度的拟定程序,一般规定的环节:
1职工参与,指在拟定劳动规章时要有职工代表参加,听取职工建议2报送审察或备案。劳动规章规范拟定后,要报送有关管理部门进行审察或送其备案3正式公布。劳动规章规范要向全体职工以正式文件方法予以公布,从公布之日起生效。(怎么样拟定企业规章规范)
*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处置规范:是从用人单位外部采取手段来协调劳关的法律规范
*劳合的定义及其法律特点:劳合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关,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特点:
1劳合的主体是特定的2劳合当事人双办法律地位是平等的3劳人在职责上具备从属关系4劳合的目的在于劳动过程的达成,而不止是劳动成就的给付
*劳合的内容:
1劳关主体,即订立劳合的双方当事人的状况2劳合客体,即双方当事人在劳合中确定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它是双方当事人订立劳合的直接体现,也是产生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依据3劳合的权利义务,指双方当事人依据劳合享有些劳动权利和应当承担的劳动义务‖依据《劳动法》第19条规定,劳合的法定条约有:
1劳合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合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合的责任
*劳合的订立:
1劳合订立的原则(1)平等自愿的原则(2)协商一致的原则(3)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①订立劳合的主体需要合法②订的目的需要合法③订的内容需要合法④订的程序需要合法⑤订的行为需要合法2订立劳合的条件3订立劳合的主体(1)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一方需要是依法设立,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及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合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2)劳动者。劳动者一方需要是有劳动能力,年满16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繁重体力劳动的,还需要是年满18周岁的劳动者
*劳合的变更:指劳合双方当事人就已订立的劳合条约达成修改,补充或废止协议的法律行为
*劳合变更的条件:劳合变更,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并经双方协商一致。不然,所变更的内容无效1需要有正当理由2需要经劳合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劳合的解除:指劳合依法签订后,未履行完毕之前,因为某种缘由致使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合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
*劳合的终止:指劳合期满或当事人约定劳合终止条件出现,及劳合一方当事人消失,没办法继续履行劳合时结束劳关的行为。情形有:
1劳合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劳合终止条件出现2劳合主体一方消失或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没办法继续履行劳合3在现在工伤保险和残疾人康复就业规范尚未打造和健全的状况下,对因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劳合期满也不可以终止劳合,仍由外贸原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医疗待遇
*无效劳合的认定:
1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主体不合格(1)无劳动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合(2)用人单位与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订合(3)不拥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与劳动者订合(4)未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与劳动者订合(5)未获得就业许可的外国人与中国企业订立的在国内履行的劳合2内容不合法(1)违反法律,法规或政策的劳合(2)当事人避免法律订立的劳合3紧急违反一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1)因采取欺诈的方法签订的劳合(2)因采取威胁的方法订立的劳合(3)因乘人之危订合
*非全日制劳合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应包含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须具备条约
*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集体合同都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职工
*订立集体合同的程序:
1审议。
2签字。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工会主席代表双方签字。
3报送与公布。集体合同签字后,要将合同文本报送劳动行政部门
*集体合同的效力:指集同发生用途的范围,包含对人的效力,时间效力和对劳合的效力1集同对人的效力2集同的时间效力3集同对劳合的效力
*争议/纠纷,即特定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纠纷
*劳动争议:即劳关当事人(雇主和雇员,或用人单位和职工)之间的劳动权利义务纠纷
劳动争议的构成要点:劳议具备特定的主体,内容和客体。
1劳议的主体,即劳议的当事人,劳动权利义务的承受者2劳议的内容,权利争议的内容涉及劳动权利与义务,发生在劳动法规定权利义务和劳合约定的条件范围内;利益争议的内容在法定权利义务以外3劳议客体,即劳议主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含行为,如解除劳合的公告;物质,如薪资待遇等。
*问题:
1区别劳关和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是提供劳务与同意劳务的主体之间的关系。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是法人或个人,产生经济合作关系(非劳关),服从经济法律规范,其权利义务关系受民法调整。劳关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受劳动法调整。
2小心对待事实劳关。事实劳关发生在两种状况下:(1)应签订劳合,因企业管理疏忽或其他缘由未签订劳合(2)原合同因期限届满已经终止,在没有办理续订合同手续的条件下继续存在的劳关。认定事实劳关的基本条件是:劳关双方已经履行或正在履行各自的劳动权利与义务
*预防劳动争议发生的有效手段:
1增强劳动法律意识2加大劳合管理3打造平等协商业机会制4实行劳动监督检查规范
*非司法规范处置劳动争议的方法:斡旋,调解,仲裁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是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是设立在用人单位内部,由职工代表,企业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的。企业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同意上级工会和地方劳动争议仲委会的业务指导,与仲委会和人民法院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至期没有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
*劳动争议仲裁的原则:P127
1.三方原则;2.独立办案;3.必经仲裁;4.一裁终局;5.合议庭规范;6.区别举证责任;7.合法、合理、合情原则;
8.适用方便易行的方法推行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1申请与受理。
*申请,当事人应从了解或应了解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仲委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越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委会应当受理。
受理:仲委会办事机构员工接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审察:申诉人是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争议是不是是劳议;申请仲裁的劳议是不是是仲委会的受理内容;该劳议是不是是本仲委会管辖;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是不是齐备并符合需要;申请时间是不是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对申诉材料不齐备或有关状况不清楚的仲裁申请书,应指导申诉人予以补充
2劳议仲裁管辖:管辖是劳议仲裁机构处置劳议案件的分工。县、市辖区仲委会负责本行政地区内发生的劳议。设区的市的仲委会和市辖区的仲委会受理劳议案件的范围,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发生劳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仲委会管辖区域的,由职工当事人薪资关系所在地的仲委会处置。仲委会发现受理的案件不是本会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仲委会。仲委会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一同的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3案件仲裁筹备:仲委会或其办事机构决定立案后,应自立案之日起7日内组成仲裁庭。采取的方法,即独任仲裁庭,合议仲裁庭和特别仲裁庭。可独任仲裁的案件的条件:(1)事实了解(2)争议标的不大(3)情节简单(4)适使用方法律法规明确。合议仲裁庭由首席仲裁员和仲裁员组成。集体争议和集体协议争议由特别仲裁庭审理。仲裁庭应于开庭的4近日,将开庭时间,地址的书面公告送达当事人
4开庭审理:仲裁庭的开庭筹备工作包含:查明当事人是不是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宣布仲裁庭组成职员,询问当事人是不是申请回避。
仲裁庭审理劳议案件的程序包含(1)申诉与答辩,其发言顺序是:申诉人或代理人,被诉人或代理人,第三人或代理人(2)仲裁庭调查,一般采取仲裁员询问的方法进行。包含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询问事实,理由及证据,出示证据,宣读鉴别和勘验结果(3)仲裁庭调解(4)仲裁庭合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认可见需要如实笔录(5)宣布仲裁决定,同时,告知当事人的起诉权利。当庭裁决,应在7日内发送裁决书,按期另庭裁决的,当庭发给裁决书。(1)仲裁庭调解:仲裁庭处置劳议应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进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共识。调解未达成共识或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反悔的,应准时裁决
(2)仲裁庭裁决: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制作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仲裁庭处置劳议,应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委会批准,可以适合延期,但延长期限不能超越30日
劳动争议案件的实行程序:
*1实行的申请和移送:发生法律效力的劳议判决,裁定,裁决和调解书,当事人需要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他们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实行
2实行手段:国内《民事诉讼法》规定了9项实行手段。其中实行劳议案件的手段(1)冻结,划拨被实行人的存款,不能超出被实行人应履行义务的范围(2)扣留,提取被实行人应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保留被实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成本(3)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3实行暂停和终结:情形有:人民法院应裁定暂停实行:申请人表示可延期实行的;案外人对实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暂停的情形消失后,恢复实行
4申请实行的期限: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作为申请实行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期限为一年;双方均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期限为六个月
*依据《劳动法》第84条的规定,集体合同争议分: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和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实质上归是利益争议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归是权利争议。权利争议:指劳关当事人围绕实行法律条文,履行集体合同或劳合发生的争议。国内《劳动法》规定: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仲委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的特点1发生在集体合同生效之后2主要发生在企业与企业工会之间3争议内容是一同劳动条件4社会干扰和经济损失较大
*三方协商,指由政府,雇主,劳动者三方代表,依据肯定的议事规则或程序,通过特定的形式拓展协商谈判而形成的一同参与决定,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相互制衡的一种规范
*三方协商的特征:
1三方主体的独立性;2主体权利的对等性;3协商过程的民主性;4协商目的的合作性。
*政府在三方协商中有哪些用途:
*1组织用途:(1)政府在拟定法律和重大经济政策,在调整劳关及有关劳动问题时,如拟定工时规范,确定最低薪资标准,劳动条件标准,劳动保护手段和社会保险福利规范等,都吸取并听取劳资双方的建议组织劳资双方一同进行讨论
(2)对劳动力市场的宏观干涉。主如果依据法律创造条件,采取手段,促进失业职员就业,拟定消除就业歧视的政策和手段,对雇主的很多裁员进行干涉
(3)对劳资双方的协商谈判,采取直接介入和间接介入,主动介入和被动介入,争议前介入和争议后介入等方法,进行协商,促进劳资双方合作,达成共识
(4)推行劳动行政管理,全方位规范劳资双方的行为
2平衡用途:劳资双方在某一时期或某一问题上出现分歧,一方力量明显大于他们时,劳资关系的协商会困难重重,协商结果也不利于一同合作,这对于进步经济和安定社会都会产生消极影响。政府有哪些用途就是采取强硬的调整手段,使双方力量维持平衡。尤其是当劳工运动一旦危及到经济进步和雇主的利益时,政府总是会用权力,对工会采取强硬手段,以平衡劳资关系。其办法通常情况下是介入劳资双方进行调停,只有在紧急状况下才采取强制方法
3监督用途:现代社会中,政府对劳资关系的直接干涉程度愈加小,而监督有哪些用途于愈加强。当劳资关系的调整进入劳资双方依法进行协商谈判,签订集体合同的时期后,劳资双方的行为纳入法制轨道,劳资关系的稳定具备了一定量的法律保障。因而政府在三方协商格局中主要发挥监督用途
*4服务用途:(1)政府通过立法,打造完整的劳资关系法律体系,为劳资关系的法律调整提供依据,拟定标准
(2)按国际劳工组织1981年163号建议书的需要,政府部门对参加集体协商,集体谈判的劳资双方组织予以承认,并在谈判过程中提供必要的资料
(3)政府对劳资双方在打造劳关,进行合作方面给予指导帮助,提供中介,咨询服务,发布各种信息
(4)为劳资关系双方进行职员和业务人员培训,组织国际的合作与交流经济赔偿责任:指依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违反劳合的行为人赔偿给他们导致的经济损失的责任
集体合同规范/团体协约,集体协议:指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及产业部门,雇主及雇主团体之间就职工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福利等事情,进行协商谈判所缔结的书面协议
订立集体合同的筹备工作:
1筹备对集体合同的建议和建议2起草集体合同文本
集体合同的履行:集体合同签订后,签约双方都要严格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条约,保证合同目的的达成。集行,对双方当事人来讲,不止是协概念务,而且是法概念务。集行和其他合同一样,应坚持实质履行,全方位履行和协作履行的原则。集行,应针对不一样的合同条约使用不一样的履行方法。集体合同中规定的有关劳动标准方面的条约,主要需要当事人在集体合同的有效期内按集体合同规定的各项标准签订个人劳合,保证个人劳合的劳动标准高于集体合同规定的规范。对于目的性条件,当事人应按需要,自觉达成各自的义务
集体合同的变更:指在集体合同没履行或没完全履行之前,因订立集同所依据的主客观状况发生变化,原合同内容已不适应变化了的状况时,当事人对原合同中某些条约进行补充和修改。所谓主客观状况发生变化,指企业生产经营遇见困境,停产,转产,使集同没办法完全履行;国家劳动政策发生变化,法律规定有了新的内容,集同违背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不可抗力等自然原因,如战争,水灾等,使集同没办法履行
集体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指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发生而致使集同法律关系消灭。情形有:
1集同的期限届满2集同当事人一方不复存在3集同依法或通过协商解除
劳动争议产生是什么原因:
1社会缘由2直接缘由
劳动争议的预防:指采取有效手段预防劳议发生和扩大。劳议发生的社会缘由决定其发生有客观性,但只须双方当事人发挥主观能动性,采取积极的手段,可达到预防劳议发生和扩大的目的。研究劳议避免的目的在于消灭误区,创造和谐稳定的劳关,为企业改革与进步创造好的环境
劳动争议处置规范:处置劳动争议的常见原则是:公正,准时,有效
司法规范:即由专门法院(如劳动法院)和普通法院处置劳动争议的规范
劳动争议仲裁:仲裁,仲即中人,立足于当事人之间的人:裁即公断
劳动争议诉讼,即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的起诉,上诉以至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案件的终局审理等全过程
政府、工会(劳方)、雇主协会(资方),是构成三方协商业机会制的三个独立的主体
合适国内国情的三方协商业机会制:国内社会主义规范下的劳关与资本主义劳资关系相比,政权性质不同,经济基础不同,反映意志不同,追求目的不同。虽然劳关范围的矛盾和问题很多存在,但它是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的局部矛盾,是非对抗性的。这是打造三方协商业机会制的社会基础
国际劳工标准:事实上是国际劳动立法:指国家之间订立的大伙一同遵守的处置劳关及与之有关的一些关系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