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统筹进步过程中财政问题的重要程度
城乡统筹进步是指改变城市工业、农村农业的二元思维方法,将城市和农村的进步紧密结合起来,统一协调,全方位考虑,树立工农一体化的经济社会进步思路,以全方位达成小康社会为总目的,以进步的见地,统筹的思路,解决城市和农村存在的问题。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进步,建设现代农业,进步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方位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也将统筹城乡进步放在五统筹的第一位,可见统筹城乡进步,是达成城乡一同兴盛全方位建设小康社会的要紧举措。
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内面临着巩固政权、进步工业的紧迫任务,需要巨额资本投入,在这一特殊历史背景下,其结果只能致使计划经济体制,以高度集中的资源配置规范,强化政权的经济能力,达成经济跳跃。但,传统计划经济以人为方法推进工业化进程,其实质是工业剥削农业(何帆,1998),据测算,仅仅国家通过工业产业价格剪刀差政策剥夺农民的权益每年就有200亿元左右。计划经济体制达成的结果,国家的经济能力仅仅可以安排少数人(市民)在城市先进部门就业,仅仅可以打造少数人(市民)的福利保障体系。这便是国内城乡分治治国策略起源的财政根源。
计划经济体制和城乡分治治国策略一旦起步,农村落后于城市便成为势必,城乡差别不但不会缩小反而越来越扩大。近年来,城乡分治问题虽然遭到政府看重,但因为旧的财政体制和政策壁垒的很大惯性,偏向工业和城市的经济社会政策并没得到完全的矫正,国民收入分配再分配仍向工业和城市倾斜。
国内长期以来的城乡分治局面,其主观缘由在于长期的经济社会进步策略及社会经济资源人为配置的城市偏好、工业偏好和市民优先。其根本缘由是因为国父母期推行城乡分治(不统筹)政策,其深层逻辑又是财政问题。
现行的财政政策已经成为一种体制性障碍,城乡分割的财政体制很大的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严重干扰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进步,在非常大程度上制约着城乡统筹的协调进步。前财政部长项怀诚过去告诫:要擅长从财政察看全局,从全局贯彻财政,从经济和社会进步全局中研究和把握财政问题,发挥财政的导向和点睛用途(项怀诚,1999)。因此,只有统一城乡财政体制才能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切实保护农民的自己利益,保障农业和农村的飞速发展,真正达成城乡统筹协调进步,本文将从财政政策的角度剖析分析改革城乡统筹进步的财政体制。
现行财政体制及其弊病
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城乡都有了不同程度的进步,城乡经济迅速增长,城乡人均收入水平不断提升,但这种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的根基并没彻底动摇,大体上看城乡仍是离别的。从现在看,城乡差别的财政政策是形成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的要紧原因,其不可防止的存在一系列弊病:
县乡财政困难抑制了城乡统筹的协调进步
在农业税还是地方财政收入主要来源的今天, 农业税减免对乡镇财政收入冲击是非常大的,国内的乡镇政府职能的发挥需要打造在肯定财政基础上。伴随农业税的减免,本来就不宽裕的乡镇财政就愈加顾此失彼,地方财政出现缺口,乡镇财政重压过大。虽然中央政府会转移支付一部分,但因为中央转移支付的金额与地方农业税减收部分之间总是存在少量的差额,而这部分差额需要靠地方自行消化吸收。对于经济发达省份来讲,他们完全拥有消化吸收这一差额的能力,而对于地方财政原本就比较困难的省份来讲,则需要政府通过精简机构、开源节流等方法来克服这种财政困难,其困难程度不言而喻。这就必然会降低对农村公共物品和服务的投入,最后受损害的还是农民。在这种环境下,缩小城乡差距,统筹城乡进步无从谈起。
不适当的现行财政体制制约着城乡统筹进步
国内城乡公共商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机制是完全不同的。城市公共商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由国家或各级政府供给,如教育、道路、环境、卫生等等,城市居民自然地享受了政府提供的各种公共商品和服务。然而在农村,政府对公共商品的供给责任划分不尽合理。除大型水利建设、农村电网改造等外,国家把地方建设的任务也交给县乡政府,不再通过拨款加以支持。除此之外,中央政府把有的事权下放得过低,又没给予足够的转移支付,如基础教育、乡村道路建设等项目本应是国家的事,应由国家财政来承担其进步的资金需要,但因为城乡分割的体制,最后是由农民负担。
中央税与地方税结构不合理,上级政府集中了过多的收入,预算内收入难以满足基层政府的基本需要,国家不能不允许基层政府通过税外收费筹筹资金。原应由财政预算负担的乡村教育、计划生育、优抚、民兵练习、道路建设等公共事业,都通过征收乡统筹费、教育筹资费或义务工解决,甚至一些行政职员的薪资也要自集资金解决。这都无疑大大加重了农村的财政性负担。
城乡公共商品供给政策的差异性加强了城乡差距
现在国内城市公共商品基本上由国家免费提供,而农村公共商品却要农民自己解决,主要体目前:
财政对农村和农业投入明显不足,而且出现相对降低的趋势。从19782003年,农业支出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由13.43%降低到7.12%,财政支出中支农资金的比重由6.86%降低到4.60% . 1996|2003年,财政支农资金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平均为6.7,低于进步中国家10%12%的水平,更低于发达国家30%50%的水平。
城镇居民基本上免费享受财政投资或补贴的各种公共设施和社会保障,如发达的交通、便利的通讯、健全的医疗卫生体育文化教育体系等,而农民主要靠自己来解决农村公共商品的提供,自己承担养老、教育、医疗等成本。政府转移支付中非常大多数用于保持城镇下岗职员的生活质量及补贴有关企业的亏损上,农民同样几乎享受不到同等待遇。
由此可以看出,这种城乡分割的二元财政体制已经到了非改革不可的时候了,也到了需要城乡经济社会统筹进步的重点时刻了。统筹城乡协调进步第一需要对城乡二元财政体制进行彻底改革和规范革新。
改革现行财政体制的若干建议
统筹城乡财政体制是统筹城乡进步的客观需要。在这一过程中,一方面要继续加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其次要改革现行的财政体制,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责任,加强对农村公共商品的投入力度,真正达成城乡统筹进步。
进一步健全现行的农村公共财政体制
分清市、县、乡各级政府的事权。合理划分职能,明确划定各级财政的支出范围,并以此为依据赋予其履行职责需要的收入来源。国内现在正处在经济转型时期,政府职能也正在调整,具体事权的划分需要一个不断健全的过程。要越来越调整和健全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合理划分财权和事权,做到事权与财权相结合、责权利相统
一。依据事权核定所需财力,本身财力不足的,上级财政应给予补助;科学确定分税范围和共享税分成比率,适合扩大地方政府财权,使其财权与事权相统一,以提升农村基层财政自给率,确保乡镇政府有充足的财力来提供农村公共商品。
加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积极改革县乡财政体制
加强对乡镇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使财力分配适度向乡镇财政倾斜,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公共开支不足的问题,以达到杜绝农村税外收费泛滥,减轻农民负担的目的。去年中央财政专门安排150亿元,用于对财政困难县乡政府增加县乡税收收入和省市级政府增加对财政困难县财力性转移支付、县乡政府精简机构和职员、产粮大县等给予奖励;对以前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工作做得好的区域给予补助。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力度,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除此之外,应积极推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创造县乡财政解困的体制环境。本着多予少取、放水养鱼的原则,多把财力留给基层,给县乡休养生息的机会,要根据精简高效的原则对乡镇政府进行必要的撤并,试行乡财县管,大规模压缩财政供养职员,预防因庞大的行政经费支出而加重农民的负担。
打造城乡一体化的公共商品供给体系
要调整政府公共支出政策,加强对农业和农村的投资力度:要增加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增长速度高于财政支出增长速度,要调整财政支农结构,加强农村和农业基础设施投资。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既靠国家,又要靠农民自己,实行责任分摊。小型农业基础设施由农民自集资金解决;中型以上的农业基础设施由地方政府立项审核,财政依据建设规模大小按投资总额的肯定比率给予补贴。要加强中央财政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力度,贯彻实行九年义务教育。从去年开始国内已经推行两免一补政策,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免本费、免杂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惠及中西部区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约3000万名,占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人数的26%.此外,大家还应积极构建健全的农村公共卫生体系,打造农村卫生专项转移支付规范,保证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
要构建多样化公共商品供给体制。农村纯公共商品由政府公共提供。如大型骨干水利工程、农业基础科学研究、农村道路建设与全国性的农业病虫害防治等,因为其只有外部收益而没内部收益,是纯公共商品的范畴,合适于政府公共提供。但政府提供并非说这类商品必须要由政府部门生产,政府可以通过合同的形式引进私人投资或直接交由私生活产,然后再由政府购买。
农村准公共商品应该根据政府补贴和私人投资相结合的方法由政府和农民个人一同提供。如区域性的农业病虫害防治、中小型水利工程、农业科技教育、农技推广和农业机械推广等,一般既有社会受益,又有生产者个人受益的特征,是准公共商品的范畴,可以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根据哪个受益,哪个负担和量力而行的原则,由农民根据具体受益程度的大小进行筹资生产。一些小范围受益的低级公共商品,可以考虑将农民组织起来,通过会所的方法提供。如灌溉、治虫、养殖的产供销联合体,乡村道路等,可以通过农民个人出资进行。